Friday, October 13, 2006

黃色小本子



在法國爭戰多日的小本子,在姐姐的巧手下終於復活了,
為黃色的他裝上新的補充紙之後,他又元氣飽滿的可以隨時出發了。
這本黃色的小本子,剛好就是一個手掌可以承載的大小,
陪著我坐公車,搭捷運,坐飛機,等人,喝咖啡,以及觀察來往的人群─
全都記載在本子裡。

當時會購買這本子純粹是一種情緒的發洩,
當天下午帶著所有文件去市政廳準備辦理姐姐的邀請卡,
卻完完全全被法國仔"奇特"*的法令邏輯給打敗了,
挫敗的我帶著潸然淚下的雙眼,隨便進入一間Tabac見了東西就抓,
隨手就抓到這本黃色本子了。
而他就這樣一直在我身邊陪伴我了。

這本本子就像是Bob自製小冊的升級版,隨手記,隨手撕,還是不破壞本子的整體感,
再加上底部厚紙版的設計,讓人隨時隨地都可以記上一筆,不待端正的坐在位子上。

新本子重新出發,
我等待他再次為我裝填上前進的彈藥。

*何謂奇特:
我是被兩個"原則"給打敗的:
其一,法國法令規定一個人的法定住宅空間是9平方公尺,而我所住的地方只有15平方公尺,不夠兩個人生活,(即便是短暫的拜訪
,即便是短小能塞能擠的亞洲人),會有違返人權之危,因此不被准許。

其二,法國法令規定需住滿一年後才能邀請外地人來拜訪,我只在那裡不到一個月,因此不被允許有人來她們的土地踐蹋。

不過也不是要去法國就這樣麻煩,如果只是短暫的旅行(小於一個月),就不需申請這種邀請卡。
對於移民問題如此嚴重的法國,我完全尊重他們對外來人的高門檻。只是當時真的很喪氣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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